【08月21日】關嶺自治縣縣域內十一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拍賣公告
一、拍賣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如下表:
1、出讓人:關嶺布依族苗族自治縣自然資源局
2、出讓標的名稱:關嶺自治縣縣域內十一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
3、基本情況
二、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一)本次出讓地塊:關嶺自治縣縣域內十一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詳見宗地圖,土地用途分別為商住用地、住宅用地。
(二)參與競買者在報名時需對應宗地繳納相應的競買保證金。拍賣成交后,買受人須按照簽訂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在約定時間內付清成交價款。
(三)買受人須嚴格按照關嶺布依族苗族自治縣自然資源局出具的關自然資規條通字(2024)12號、13號、14號、15號、18號、19號、20號、21號、22號、23號、24號《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中的規定和要求進行建設。
(四)買受人需按照合同約定在規定時間內繳納完全部的土地出讓金,如不能按期繳納,自違約之日起,每日須繳納未支付出讓金1‰的違約金。
(五)買受人須按照有關規定在一年內開工建設,三年內必須竣工驗收。如不能按期開工、竣工,自違約之日起,每日須支付土地出讓價款1‰的違約金。
(六)買受人需在按規定交納土地拍賣傭金、契稅以及土地拍賣出讓過程中產生的相關費用后才可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手續。
(七)為保證項目的順利實施,報名競買前需到關嶺自治縣自然資源局了解相關情況,按規定辦理手續。
(八)其余未盡事項嚴格遵照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三、競買人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競買,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不可以聯合申請。本次拍賣出讓不接受電話、郵寄、口頭競買申請。(注:凡曾經存在違法違規用地,且未接受處理或尚在處理中的、欠繳土地出讓金等相關費用的、法律法規規定取得土地使用權后未按規定按時開工和竣工的、被銀行系統列入“黑名單”的,不得報名參與競買)。
(二)報名需提供的資料:
1、個人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如委托他人代理競買的,還須提供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2、單位或公司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營業執照》或其他有效證件副本復印件、授權委托書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3、競買申請書、保證金承諾書等資料(具體以安順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及關嶺自治縣自然資源局要求為準)
4、中國人民銀行出具征信報告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書。
四、本次拍賣出讓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拍賣文件。
(一)本次拍賣出讓不接受電話,口頭,傳真,電子郵件和郵寄報名。
(二)本次拍賣出讓事項以拍賣出讓文件的文本內容為準。如有變更的,將在相關媒體刊登補充公告,屆時將以補充公告中修訂或補充的內容為準,具備與拍賣出讓文件相等效力。
五、展示與報名時間地點
標的展示:標的物所在地。
展樣報名時間: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8月19日17:00前(工作時間內)
報名地點:安順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http://ggzy.anshun.gov.cn/)
六、拍賣會地點與時間
拍賣會地點:安順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二樓拍賣大廳)
拍賣會時間:2024年8月21日14:30時。
凡有意參與競買者,請于2024年8月19日17:00時前向指定賬戶足額繳納競買保證金(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并向貴州春秋拍賣有限責任公司提交競買申請,逾期不予受理競買申請。
七、保證金繳納方式、時間與銀行賬戶
1、單位報名的競買保證金須從各單位賬戶轉入;保證金不接受現金繳納;保證金繳納時間為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8月19日17:00時止。
2、開戶銀行:貴州銀行安順若飛支行;戶名:安順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行號:3137 1100 0107;賬號:0333001400000001。
注:保證金繳納程序嚴格執行繳費碼機制,競買人在交納保證金時,必須在匯賬單附言或備注欄中正確無誤地寫清楚下載拍賣資料時獲取的9位隨機碼(附言或備注欄中必須填寫9位隨機碼,不要填寫其他任何信息)。
八、特別提醒
1、首次進入安順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競買人報名的需先到安順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入庫登記和CA證書,自然人的需電話聯系交易中心信息部辦理入場登記獲取登錄賬號,然后才能在網上進行報名。(信息部電話:33343719)
2.競買人應隨時關注安順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發出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內容,如競買人未及時上網查詢,后果由競買人自行承擔。
3.競買人獲取的出讓文件內容與從安順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獲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內容不一致的,以從安順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上獲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內容為準。
4.競買人下載出讓資料后需線上上傳: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書、營業執照副本(三證合一)復印件并加蓋公章、法人身份證復印件以及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競買申請書、承諾書、安順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保證金收據。(注:其中競買申請書、承諾書購買的出讓資料里有表格,只需代辦人填寫并簽字蓋章即可,同時法人自己辦理的不需要提供授權委托書及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5.競買人請務必關注安順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官網“辦事指南”中的“土地競買人操作手冊”。
6、參與本次拍賣競拍的競買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企業競買,須持有有效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公民個人競買,須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證;代理競買,代理意向競買人應持有委托人的授權書原件、身份證復印件及本人身份證明。
九、成交確認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
1、拍賣成交后,買受人簽訂成交確認書后,將在安順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公示出讓結果,公示期5日。
2、本次拍賣“關嶺自治縣縣域內11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競買結束后,雙方達成一致后,買受人將與關嶺布依族苗族自治縣自然資源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十、拍賣出讓成交后的相關事宜
1、本次11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成交確認后,買受人于成交公示期滿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逾期或拒絕簽訂的,視為取消競得者資格,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2、買受人成交后須按照拍賣文件約定時間內向我公司支付拍賣傭金。
3、拍賣成交后,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等文件規定,繳納土地拍賣出讓過程中產生的相關費用。買受人足額繳清上述費用后才可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手續。
十一、注意事項
1、意向競買人在遞交報名申請前應到出讓人處了解,充分了解具體項目位置情況及周邊條件及當地政府對項目開發相關政策等情況,避免增加投資風險;
2、買受人應根據相關規定自行準備辦理關嶺自治縣縣域內11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所需相關資料,相關事宜請咨詢出讓人;
3、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辦理請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具體事項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約定;
4、如買受人因違反法律法規被取消競買資格或因自身原因放棄競買資格,按相關規定執行。
十二、重要提示
1、競買人應遵循“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參與交易,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將按照《印發〈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的通知》(發改法規〔2018〕457號)規定,對相關失信企業和失信個人實施聯合懲戒。
2、本次拍賣出讓事項如有變更,屆時以變更公告為準;
3、本公告所指時間均為北京時間,所指資金幣種均為人民幣;
4、拍賣出讓的其他未盡事宜,由關嶺布依族苗族自治縣自然資源局負責解釋和通知;
5、如對本次特許經營權出讓存有異議的,可以書面形式向關嶺布依族苗族自治縣自然資源局反映。
十三、聯系方式
出讓人:關嶺布依族苗族自治縣自然資源局
聯系人:伍明詩
聯系電話:15185392793
拍賣機構:貴州春秋拍賣有限責任公司(地址:貴州省貴陽市南明區中華南路20號新大陸廣場10樓D座)
聯系人:楊林
聯系電話:15286012720
標的詳情
標的坐落于關嶺縣交通路老客運站斜對面(北側),土地用途為商住用地。
拍賣成交后,買受人修建房屋時須根據縣自然資源局核定該資產的用地的指標及出具的(關自然資規條通字(2024)18 號)《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規劃用地面積為 121 ㎡。該地塊的用地范圍及界限:東抵公共道路,西抵吳基榮住宅,南抵交通路,北抵本單位空壩。該地塊的建設用地規劃技術指標:1.容積率 5;2.建筑限高(M)≤17;3 建筑密度 100%;4.總建筑規模:地上 605 ㎡,其中商業建筑面積 121 ㎡,居住面積 484 ㎡,鼓勵開發利用地下空間;5.建筑間距(M):嚴格按《安順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6.日照間距系數:嚴格按《安順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7.道路紅線控制:嚴格按《安順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8.建筑后退用地邊界、道路紅線距離(M):嚴格按《安順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
特別說明:
1、拍賣人只對拍賣標的現狀進行拍賣,競買人須認真看樣之后確定是否參與競買,競買人參與競買,即視為對拍賣標的現狀認可。
2、買受人在簽訂出讓合同后,須承諾在一年內開工建設,三年內必須竣工驗收。如不能按期開工、竣工,自違約之日起,每日須支付土地出讓價款 1‰的違約金。
3、買受人拍得該標的后,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等文件規定,繳納出讓過程中產生的相關費用(評估費、測量費、契稅等),足額繳納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和相關費用后依法辦理不動產權登記手續。
4、該標的地上建筑物由買受人負責進行拆除,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全部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5、本場拍賣會所有標的面積數據由委托方提供,實際面積以辦理不動產登記時面積為準,若數據有差異,成交價不因此調整,標的物移交以實際現狀為準。
標的坐落于關嶺縣交通路老客運站斜對面(北側),土地用途為商住用地。
拍賣成交后,買受人修建房屋時須根據縣自然資源局核定該資產的用地的指標及出具的(關自然資規條通字(2024)19 號)《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規劃用地面積為 119.58 ㎡。該地塊的用地范圍及界限:東北抵曬甲巷,西北抵道路,東南抵擬出讓用地,西南抵交通路。該地塊的建設用地規劃技術指標:1.容積率 5;2.建筑限高(M)≤17;3.建筑密度:100%;4.總建筑規模:地上 597.9 ㎡,其中商業建筑面積 121 ㎡,居住面積 484 ㎡,鼓勵開發利用地下空間;5.建筑間距(M):嚴格按《安順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6.日照間距系數:嚴格按《安順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7.道路紅線控制:嚴格按《安順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8.建筑后退用地邊界、道路紅線距離(M):嚴格按《安順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
特別說明:
1、拍賣人只對拍賣標的現狀進行拍賣,競買人須認真看樣之后確定是否參與競買,競買人參與競買,即視為對拍賣標的現狀認可。
2、買受人在簽訂出讓合同后,須承諾在一年內開工建設,三年內必須竣工驗收。如不能按期開工、竣工,自違約之日起,每日須支付土地出讓價款 1‰的違約金。
3、買受人拍得該標的后,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等文件規定,繳納出讓過程中產生的相關費用(評估費、測量費、契稅等),足額繳納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和相關費用后依法辦理不動產權登記手續。
4、該標的地上建筑物由買受人負責進行拆除,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全部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5、本場拍賣會所有標的面積數據由委托方提供,實際面積以辦理不動產登記時面積為準,若數據有差異,成交價不因此調整,標的物移交以實際現狀為準。
標的坐落于關嶺縣交通路老客運站斜對面(北側),土地用途為商住用地。
拍賣成交后,買受人修建房屋時須根據縣自然資源局核定該資產的用地的指標及出具的(關自然資規條通字(2024)20 號)《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規劃用地面積為 147.79 ㎡。該地塊的用地范圍及界限:東北抵曬甲巷,西北抵擬出讓用地,東南抵擬出讓用地,西南抵交通路。該地塊的建設用地規劃技術指標:1.容積率 5;2.建筑限高(M)≤17;3.建筑密度:100%;4.總建筑規模:地上 738.95㎡,其中商業建筑面積 147.79 ㎡,居住面積 591.16 ㎡,鼓勵開發利用地下空間;5.建筑間距(M):嚴格按《安順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6.日照間距系數:嚴格按《安順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7.道路紅線控制:嚴格按《安順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8.建筑后退用地邊界、道路紅線距離(M):嚴格按《安順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
特別說明:
1、拍賣人只對拍賣標的現狀進行拍賣,競買人須認真看樣之后確定是否參與競買,競買人參與競買,即視為對拍賣標的現狀認可。
2、買受人在簽訂出讓合同后,須承諾在一年內開工建設,三年內必須竣工驗收。如不能按期開工、竣工,自違約之日起,每日須支付土地出讓價款 1‰的違約金。
3、買受人拍得該標的后,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等文件規定,繳納出讓過程中產生的相關費用(評估費、測量費、契稅等),足額繳納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和相關費用后依法辦理不動產權登記手續。
4、該標的地上建筑物由買受人負責進行拆除,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全部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5、本場拍賣會所有標的面積數據由委托方提供,實際面積以辦理不動產登記時面積為準,若數據有差異,成交價不因此調整,標的物移交以實際現狀為準。
標的坐落于關嶺縣交通路老客運站斜對面(北側),土地用途為商住用地。
拍賣成交后,買受人修建房屋時須根據縣自然資源局核定該資產的用地的指標及出具的(關自然資規條通字(2024)21 號)《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規劃用地面積為 154.45 ㎡。該地塊的用地范圍及界限:東北抵曬甲巷,西北抵擬出讓用地,東南抵擬出讓用地、朱仲能住宅,西南抵交通路。該地塊的建設用地規劃技術指標:1.容積率 5;2.建筑限高(M)≤17;3.建筑密度:100%;4.總建筑規模:地上 772.25 ㎡,其中商業建筑面積 154.45 ㎡,居住面積 617.8㎡,鼓勵開發利用地下空間;5.建筑間距(M):嚴格按《安順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6.日照間距系數:嚴格按《安順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7.道路紅線控制:嚴格按《安順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8.建筑后退用地邊界、道路紅線距離(M):嚴格按《安順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
特別說明:
1、拍賣人只對拍賣標的現狀進行拍賣,競買人須認真看樣之后確定是否參與競買,競買人參與競買,即視為對拍賣標的現狀認可。
2、買受人在簽訂出讓合同后,須承諾在一年內開工建設,三年內必須竣工驗收。如不能按期開工、竣工,自違約之日起,每日須支付土地出讓價款 1‰的違約金。
3、買受人拍得該標的后,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等文件規定,繳納出讓過程中產生的相關費用(評估費、測量費、契稅等),足額繳納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和相關費用后依法辦理不動產權登記手續。
4、該標的地上建筑物由買受人負責進行拆除,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全部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5、本場拍賣會所有標的面積數據由委托方提供,實際面積以辦理不動產登記時面積為準,若數據有差異,成交價不因此調整,標的物移交以實際現狀為準。
標的坐落于關嶺縣交通路老客運站斜對面(北側),土地用途為住宅用地。
拍賣成交后,買受人修建房屋時須根據縣自然資源局核定的指標及出具的(關自然資規條通字(2024)22 號)《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規劃用地面積為 114.32 ㎡。該地塊的用地范圍及界限:東北抵孫清林住宅、闕禮松住宅,西北抵共用小路,東南抵道路、廖婉伊住宅,西南抵采光通道。該地塊的建設用地規劃技術指標:1.容積率:1 層為 1、2-5 層為 2.6;2.建筑限高(M)≤17;3.建筑密度:1 層為 100%、2-5 層為 65.10%;4.總建筑規模:地上 412 ㎡,鼓勵開發利用地下空間;5.建筑間距(M):嚴格按《安順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6.日照間距系數:嚴格按《安順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7.道路紅線控制:嚴格按《安順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8.建筑后退用地邊界、道路紅線距離(M):嚴格按《安順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
特別說明:
1、拍賣人只對拍賣標的現狀進行拍賣,競買人須認真看樣之后確定是否參與競買,競買人參與競買,即視為對拍賣標的現狀認可。
2、買受人在簽訂出讓合同后,須承諾在一年內開工建設,三年內必須竣工驗收。如不能按期開工、竣工,自違約之日起,每日須支付土地出讓價款 1‰的違約金。
3、買受人拍得該標的后,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等文件規定,繳納出讓過程中產生的相關費用(評估費、測量費、契稅等),足額繳納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和相關費用后依法辦理不動產權登記手續。
4、該標的地上建筑物由買受人負責進行拆除,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全部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5、本場拍賣會所有標的面積數據由委托方提供,實際面積以辦理不動產登記時面積為準,若數據有差異,成交價不因此調整,標的物移交以實際現狀為準。
拍賣成交后,買受人修建房屋時須根據縣自然資源局核定的指標及出具的(關自然資規條通字(2024)23 號)《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規劃用地面積為 171.5 ㎡。該地塊的用地范圍及界限:東北抵陳興賢住宅,西北抵陳興賢住宅,東南抵擬出讓用地,西南抵曬甲巷。該地塊的建設用地規劃技術指標:1.容積率:5;2.建筑限高(M)≤17;3.建筑密度:100%;4.總建筑規模:地上 857.5 ㎡,鼓勵開發利用地下空間;5.建筑間距(M):嚴格按《安順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6.日照間距系數:嚴格按《安順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7.道路紅線控制:嚴格按《安順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8.建筑后退用地邊界、道路紅線距離(M):嚴格按《安順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
特別說明:
1、拍賣人只對拍賣標的現狀進行拍賣,競買人須認真看樣之后確定是否參與競買,競買人參與競買,即視為對拍賣標的現狀認可。
2、買受人在簽訂出讓合同后,須承諾在一年內開工建設,三年內必須竣工驗收。如不能按期開工、竣工,自違約之日起,每日須支付土地出讓價款 1‰的違約金。
3、買受人拍得該標的后,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等文件規定,繳納出讓過程中產生的相關費用(評估費、測量費、契稅等),足額繳納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和相關費用后依法辦理不動產權登記手續。
4、該標的地上建筑物由買受人負責進行拆除,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全部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5、本場拍賣會所有標的面積數據由委托方提供,實際面積以辦理不動產登記時面積為準,若數據有差異,成交價不因此調整,標的物移交以實際現狀為準。
標的坐落于關嶺縣交通路老客運站斜對面(北側),土地用途為住宅用地。
拍賣成交后,買受人修建房屋時須根據縣自然資源局核定的指標及出具的(關自然資規條通字(2024)24 號)《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規劃用地面積為 176.36 ㎡。該地塊的用地范圍及界限:東北抵陳興賢住宅、共用小路,西北抵擬出讓用地,東南抵共用小路,西南抵曬甲巷。該地塊的建設用地規劃技術指標:1.容積率:5;2.建筑限高(M)≤17;3.建筑密度:100%;4.總建筑規模:地上 881.8㎡,鼓勵開發利用地下空間;5.建筑間距(M):嚴格按《安順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6.日照間距系數:嚴格按《安順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7.道路紅線控制:嚴格按《安順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8.建筑后退用地邊界、道路紅線距離(M):嚴格按《安順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
特別說明:
1、拍賣人只對拍賣標的現狀進行拍賣,競買人須認真看樣之后確定是否參與競買,競買人參與競買,即視為對拍賣標的現狀認可。
2、買受人在簽訂出讓合同后,須承諾在一年內開工建設,三年內必須竣工驗收。如不能按期開工、竣工,自違約之日起,每日須支付土地出讓價款 1‰的違約金。
3、買受人拍得該標的后,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等文件規定,繳納出讓過程中產生的相關費用(評估費、測量費、契稅等),足額繳納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和相關費用后依法辦理不動產權登記手續。
4、該標的地上建筑物由買受人負責進行拆除,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全部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5、本場拍賣會所有標的面積數據由委托方提供,實際面積以辦理不動產登記時面積為準,若數據有差異,成交價不因此調整,標的物移交以實際現狀為準。
標的坐落于關嶺縣關索街道辦水韻佳緣西側(原安置地地塊),土地用途為商住用地。
拍賣成交后,買受人修建房屋時須根據縣自然資源局核定的指標及出具的(關自然資規條通字(2024)12 號)《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規劃用地面積為 193.36 ㎡。該地塊的用地范圍及界限:東抵冷應鵬住宅,西抵黃天祥安置點,南抵公共道路,北抵公共道路。該地塊的建設用地規劃技術指標:1.容積率:≤5;2.建筑限高(M)≤17;3.建筑密度:≤100%;4.總建筑規模:地上≤966.8 ㎡,其中商業 193.36 ㎡,住宅 773.44 ㎡;5.建筑間距(M):嚴格按《安順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6.日照間距系數:嚴格按《安順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7.道路紅線控制:嚴格按《安順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8.建筑后退用地邊界、道路紅線距離(M):嚴格按《安順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
特別說明:
1、拍賣人只對拍賣標的現狀進行拍賣,競買人須認真看樣之后確定是否參與競買,競買人參與競買,即視為對拍賣標的現狀認可。
2、買受人在簽訂出讓合同后,須承諾在一年內開工建設,三年內必須竣工驗收。如不能按期開工、竣工,自違約之日起,每日須支付土地出讓價款 1‰的違約金。
3、買受人拍得該標的后,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等文件規定,繳納出讓過程中產生的相關費用(評估費、測量費、契稅等),足額繳納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和相關費用后依法辦理不動產權登記手續。
4、該標的地上建筑物由買受人負責進行拆除,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全部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5、本場拍賣會所有標的面積數據由委托方提供,實際面積以辦理不動產登記時面積為準,若數據有差異,成交價不因此調整,標的物移交以實際現狀為準。
標的坐落于關嶺縣關索街道辦水韻佳緣西側(原安置地地塊),土地用途為商住用地。
拍賣成交后,買受人修建房屋時須根據縣自然資源局核定的指標及出具的(關自然資規條通字(2024)13 號)《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規劃用地面積為 185.84 ㎡。該地塊的用地范圍及界限:東抵羅梅安置地,西抵安置地,南抵公共通道,北抵公共通道。該地塊的建設用地規劃技術指標:1.容積率:≤5;2.建筑限高(M)≤17;3.建筑密度:≤100%;4.總建筑規模:地上≤929.2 ㎡,其中商業 185.84 ㎡,住宅 743.36 ㎡;5.建筑間距(M):嚴格按《安順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6.日照間距系數:嚴格按《安順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7.道路紅線控制:嚴格按《安順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8.建筑后退用地邊界、道路紅線距離(M):嚴格按《安順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
特別說明:
1、拍賣人只對拍賣標的現狀進行拍賣,競買人須認真看樣之后確定是否參與競買,競買人參與競買,即視為對拍賣標的現狀認可。
2、買受人在簽訂出讓合同后,須承諾在一年內開工建設,三年內必須竣工驗收。如不能按期開工、竣工,自違約之日起,每日須支付土地出讓價款 1‰的違約金。
3、買受人拍得該標的后,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等文件規定,繳納出讓過程中產生的相關費用(評估費、測量費、契稅等),足額繳納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和相關費用后依法辦理不動產權登記手續。
4、該標的地上建筑物由買受人負責進行拆除,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全部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5、本場拍賣會所有標的面積數據由委托方提供,實際面積以辦理不動產登記時面積為準,若數據有差異,成交價不因此調整,標的物移交以實際現狀為準。
標的坐落于關嶺縣關索街道辦水韻佳緣西側(原安置地地塊),土地用途為商住用地。
拍賣成交后,買受人修建房屋時須根據縣自然資源局核定的指標及出具的(關自然資規條通字(2024)14 號)《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規劃用地面積為 162.19 ㎡。該地塊的用地范圍及界限:東抵安置地,西抵王敏住宅,南抵安置地,北抵公共通道。該地塊的建設用地規劃技術指標:1.容積率:≤5;2.建筑限高(M)≤17;3.建筑密度:≤100%;4.總建筑規模:地上≤810.95 ㎡,其中商業 162.19㎡,住宅 648.76 ㎡;5.建筑間距(M):嚴格按《安順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6.日照間距系數:嚴格按《安順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7.道路紅線控制:嚴格按《安順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8.建筑后退用地邊界、道路紅線距離(M):嚴格按《安順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
特別說明:
1、拍賣人只對拍賣標的現狀進行拍賣,競買人須認真看樣之后確定是否參與競買,競買人參與競買,即視為對拍賣標的現狀認可。
2、買受人在簽訂出讓合同后,須承諾在一年內開工建設,三年內必須竣工驗收。如不能按期開工、竣工,自違約之日起,每日須支付土地出讓價款 1‰的違約金。
3、買受人拍得該標的后,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等文件規定,繳納出讓過程中產生的相關費用(評估費、測量費、契稅等),足額繳納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和相關費用后依法辦理不動產權登記手續。
4、該標的地上建筑物由買受人負責進行拆除,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全部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5、本場拍賣會所有標的面積數據由委托方提供,實際面積以辦理不動產登記時面積為準,若數據有差異,成交價不因此調整,標的物移交以實際現狀為準。
標的坐落于關嶺縣關索街道辦水韻佳緣西側(原安置地地塊),土地用途為商住用地。
拍賣成交后,買受人修建房屋時須根據縣自然資源局核定的指標及出具的(關自然資規條通字(2024)15 號)《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規劃用地面積為 120 ㎡。該地塊的用地范圍及界限:東抵安置地,西抵安置地,南抵公共道路,北抵公共通道。該地塊的建設用地規劃技術指標:1.容積率:≤5;2.建筑限高(M)≤17;3.建筑密度:≤100%;4.總建筑規模:地上≤600 ㎡,其中商業 120 ㎡,住宅 480 ㎡;5.建筑間距(M):嚴格按《安順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6.日照間距系數:嚴格按《安順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7.道路紅線控制:嚴格按《安順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8.建筑后退用地邊界、道路紅線距離(M):嚴格按《安順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
特別說明:
1、拍賣人只對拍賣標的現狀進行拍賣,競買人須認真看樣之后確定是否參與競買,競買人參與競買,即視為對拍賣標的現狀認可。
2、買受人在簽訂出讓合同后,須承諾在一年內開工建設,三年內必須竣工驗收。如不能按期開工、竣工,自違約之日起,每日須支付土地出讓價款 1‰的違約金。
3、買受人拍得該標的后,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等文件規定,繳納出讓過程中產生的相關費用(評估費、測量費、契稅等),足額繳納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和相關費用后依法辦理不動產權登記手續。
4、該標的地上建筑物由買受人負責進行拆除,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全部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5、本場拍賣會所有標的面積數據由委托方提供,實際面積以辦理不動產登記時面積為準,若數據有差異,成交價不因此調整,標的物移交以實際現狀為準。